《影视制作》(月刊)创刊于1994年,作为唯一的国家级影视制作专业期刊,专注于影视视听内容的摄录、编辑、制作,倡导5G环境下高格式、新概念视听内容的制作传播。内容覆盖影视制作前期灯光美术、音视频录制、后期演播及资产管理全流程,致力推动我国影视视听内容整体制播水平的提高。
微观点、观潮、行业报道、高新视频、摄录地带、音画制作、系统网络、数字艺术、产品信息、看点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
1.、征稿范围
本刊刊登具有创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义的原创性研究学术论文以及反映影视制作领域最新发展状况的综述性和应用性技术文章。来稿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通顺。期刊常设如下栏目:
高新视频:超高清、VR、互动视频等更高技术格式、更新场景应用、更美视听体验的高新视听内容的编码、摄录、制作和传输技术应用和相关案例。
摄录地带:音视频内容前期相关的拍摄、录制应用案例与标准规范。包括与摄影相关的灯光技术应用。
音画制作:音视频内容全流程设计制作案例及制作技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影视美术设计、包装剪辑制作、动画视效制作。
系统网络:音视频制播体系、传输网络、集成播控系统的建设应用以及5G下的新系统、新业态。
数字艺术:与数字视音频内容相关的艺术理论、艺术赏析评论及创意作品。
2.、投稿要求、
论文投稿要求详见投稿页面“论文模板”。、
3.、投稿约定、
(1)、原稿必须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行业相关新媒体上未发表的论文。本刊严禁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种重复投稿。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稿件将按退稿处理。、
(2)、稿件审查结果在一个月内通知作者,在此其间,作者不得将稿件投往他处。个别稿件可能送审时间较长。如果作者决定改投他刊或退稿,请通知编辑部后,再进行处理。编辑部决定录用稿件后,将及时通知作者。、
(3)、在稿件的修改过程中,若超过稿件修改时限30日,编辑部将以作者返回修改稿日期作为投稿日期;超过30日,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出退稿处理。、
(4)、文责自负,编辑部有权对稿件做技术性、文字性修改、,在征得作者同意后可以进行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5)、论文发表后,版权即属于编辑部所有(包括网络新媒体的版权)。、
(6)、论文发表后,编辑部将给予一定的稿酬,同时赠寄当期杂志1、册。、
4.、稿件流程、
(1)、投稿:网络远程投稿,请登录本刊网站;投稿成功后email回执。、
(2)、收稿:编辑收稿,为稿件分配稿号,并由email发送稿号信息。、
(3)、初审:编辑初审,通过后根据稿件情况进行复审或送外审,否则直接退稿。、
(4)、复审/外审:编辑复审或送专家进行外审。、
(5)、终审:主编终审,结合外审意见给出最终结果:录用、改后再审、退稿。、
(6)、编辑:对录用稿件进行编辑、加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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