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杂志(刊号ISSN 1004-4469,CN 11-3025/R)创刊于1992年,系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共同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眼科综合性学术刊物。设有述评、焦点论坛、论著、短篇论著、经验介绍、专题讲座、病例讨论、病例报告、学术通信、消息、公司园地等栏目。截止2018年底已发行27卷,为大16开、80页,双月刊,每期发行量平均5000册。本刊自2003年起已被批准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述评、焦点论坛、论著、短篇论著、经验介绍、专题讲座、病例讨论、病例报告、学术通信、消息、公司园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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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稿来稿应能反映该学术领域的最新进展与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清晰,题文相符,文字简明。论著、综述、讲座一般不超过4000字,病例报告1000字左右,其余2000字为宜。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和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及E-mail角注在同页左下方。
2.关键词摘要论著请附4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论著类文章采用结构性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Objective,Methods,Results,Conclusion)四部分,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
3.医学名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97年更名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药物名称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4.图表如果能用文字简洁说明的内容就不必列表。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表格采用三线表,不得有竖线。计量单位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
5.参考文献将参考文献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用方括号标注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所引文献务必与原著核实,内容、版本、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三名,后加“,等”。
6.著作权相关事宜作者文责自负。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征求作者同意。来稿决定刊用其权归本刊所有。除以纸载体形式出版外,本刊有权以光盘、网络期刊等其他方式出版决定录用的文稿。
7.本刊诚邀各地特邀编委、编委、副主编具体事宜请与采编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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